看到债务人破产的消息,很多债权人心都凉了半截。那些借出去的钱、没结清的货款,是不是都要打水漂了?其实不尽然,破产并不意味着所有债务都无法追回。关键是你要了解法律程序,及时采取行动。
《企业破产法》明确规定,破产财产要按顺序清偿。顺序越靠前,拿回钱的可能性就越大。具体来说是这样的:
清偿顺序 | 项目内容 | 受偿可能性 |
---|---|---|
第一顺位 |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| 基本全额清偿 |
第二顺位 | 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| 较高 |
第三顺位 | 所欠税款 | 中等 |
第四顺位 | 普通债权 | 视情况而定 |
也就是说,如果你是普通债权人,除非破产企业还有足够资产,否则很可能只能按比例获得部分清偿。
别急着认栽。即使处于清偿顺序的末位,普通债权人还是有不少可以做的事情。
1. 及时申报债权
破产管理人接管后,会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。很多人觉得企业都破产了,申报有什么用。这种想法大错特错。只有申报了债权,你的权利才会被确认,才可能参与分配。
申报时要准备完整的证据材料:合同、发票、对账单、付款凭证等。金额要计算准确,利息主张要合理合法。申报期限通常在1-3个月,错过这个期限,后续追偿会更加困难。
2. 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
债权人会议可不是走过场的形式。这里你可以:
如果企业有重整可能,参与重整方案的制定可能是挽回损失的最好机会。
3. 关注资产评估和处置
资产处置价格直接影响你能拿回多少钱。债权人可以要求管理人详细说明评估方法和处置方案。如果发现资产被贱卖,要及时提出异议。
其实等到债务人破产,债权人的选择已经相当有限了。真正聪明的做法是在合作初期就做好风险防范。
1. 尽量要求担保
有担保的债权在清偿顺序上要优先于普通债权,收回可能性大大增加。
2. 密切关注债务人状况
债务人不会一夜之间破产。通常会有很多预警信号:
发现这些信号,就要提高警惕,及时采取措施。
3. 分散风险
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。对大额债权,可以考虑要求分期付款,或者分批供货分批收款。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,也要定期评估其信用状况。
破产不等于终结。有时候,破产反而是挽救债务关系的转机。
重整程序给了企业重获新生的机会,也给了债权人更好的清偿方案。相比直接清算,重整可能让债权人获得更高的清偿率。积极介入重整过程,可能找到双赢的解决方案。
当然,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重整。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,判断重整成功的可能性。
面对债务人破产,既不要过分乐观,也不要轻言放弃。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要充分运用,该申报的及时申报,该参与的积极参与。更重要的是,平时就要建立完善的债权风险管理机制,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。